第114章(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不能提及话题外具体的人事物。
  何况秦汉唐时期,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蒙古人和女真人的祖先在哪。
  【秦念:规则限制,不能说。】
  【秦念:而且说了也没用,异族亡我之心不死,灭完一个异族还有无数异族虎视眈眈。唯有不断进取,华夏才不会落到如此境地。】
  【赵匡胤:朕痛悔之!】
  赵匡胤红了眼眶。
  他万万没想到,只是为了关押罪犯的“贼配军”,最终竟然成了神州陆沉的开端!
  【秦念:你所在时期,“刺配”还只用于“特免死罪”的重犯,虽然其中有些“重罪”朕并不认可。可没过多久,你朝的刺配条款就已经高达两百多条。】
  【赵匡胤:……为什么会骤增至于此?】
  此时的刺配重罪不过不到五十条,怎么到后期竟然会激增至此?
  “贼配军”的后果太过惨重,赵匡胤绝不可能继续施行。
  但刺配条款的激增,其中必然还有他没有发现的隐患,所以他必须问。
  【秦念:你制定折杖之制,将笞、杖、徒、流折算为杖刑执行。】
  宋太祖在建隆年间颁布折杖法。
  其目的在于“递减流徒杖笞之刑”——减轻流刑、徒刑、杖刑和笞刑的刑罚:
  笞刑、杖刑折算为数量更少的臀杖,执行后就即刻释放。
  徒刑是指坐牢或者在当地干苦役,折算成脊杖后也立刻释放。
  流刑是流放,折算成脊杖后可以在当地服苦役,不会被流放几千里。
  只有免死的死刑犯才会被刺配,终身服役。
  看起来是不是很人性化?
  事实上却隐患重重。
  【赵匡胤:有何不妥?】
  【秦念:你还记得你搞贼配军的初衷吗?】
  【赵匡胤:重罪应用重典,但轻罪……慎刑轻罚有何不妥?】
  【秦念:事实却是原本只是徒刑几年的中罪,十几、几十的脊杖打下去,对于或死或残的那批犯人,你还不如让他们服徒刑。】
  【赵匡胤:朕不知此事!为何无人与朕道说?!】
  赵匡胤惊怒交加。
  这话甚至是对赵光义所说,这还是他第一次直接质问弟弟。
  赵光义任开封尹多年,不可能不知此事!
  赵光义却只能沉默,无以作答。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