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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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岭有一双雪地靴!”肖意倩在病床上嘶哑地喊道:“棕色翻皮,她跟我炫耀过!”
  这双鞋子在周家凭空消失,岳迁向张群华确认,张群华只点头,“对对对,我看见过这双!”
  岳迁又问:“孟岭回来时穿着它吗?”
  张群华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了,“我,这个我没有仔细看啊,那种情况,我干嘛看她的脚啊?”
  从岳迁口中听到棕色翻皮雪地靴时,孟岭肩膀塌了下去,她低低地笑了起来,声音越来越大,像是疯癫了一般。
  “孟岭。”岳迁一出声,孟岭的笑声戛然而止,她无神地看着岳迁,手往前伸了伸,“我杀人了,你们判我死刑吧。”
  岳迁皱眉,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怪异。
  “为什么要杀害周向阳?”陈随问。
  孟岭声音抖得很厉害,“他,他欺负我儿子,我早就受不了了。”
  孟岭的恨意在哭腔中一点点流露。嫁给周乐强,是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十几年来,她无时无刻不在为当年的决定痛苦。
  周乐强仪表堂堂,是厂里年轻有为的技术工人,孟岭刚从技校毕业,就被分到他的小组。他谦和、温柔,即便他们这些实习工人干活效率低,出了不少差错,他也从不责骂,细心地纠正,上面为难,他也护着新人,有什么都自己承担了。
  孟岭对周乐强很有好感,主动追求,周乐强坦白自己是农村出来的,家里给不了多少支援,自己也不是很会钻营人际关系的人,可能给不了她富足的生活。
  孟岭被爱情冲昏头脑,觉得周乐强的品质特别珍贵,义无反顾和他在一起。
  起初的几年,日子过得倒也和美,但儿子周小年三四岁的时候,孟岭渐渐发现生活里处处都需要钱,想让周小年进好一些的幼儿园,买好一点的衣服,周末去游乐园科技园长见识,自己就只能用最便宜的化妆品。
  周乐强在厂里的职务从未升过,后来的都上去了,他还是一个小组长,还像以前那样任劳任怨,帮新人顶锅。
  过去闪闪发光的优点,成了孟岭眼中生锈的螺丝,她不断和周乐强争吵,要求他上进一点,不然家里的日子怎么过?周乐强回应以沉默。
  在其他城市做生意的周乐军夫妇回来了,肖意倩身上的珠光宝气顿时刺痛了孟岭,她不明白,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周乐军为什么比周乐强会赚钱?周乐强读的书还比周乐军多,她凭什么要过这样的日子?
  更让她愤愤不平的是,周小年总是被周向阳欺负,她儿子的成绩比肖意倩的儿子好那么多,但老爷子更喜欢周向阳!为什么?不就是因为逢年过节,周乐军给的钱更多吗?
  她咬牙切齿,恨不得周乐军一家在自己眼前消失,可又劝说周乐强把工作辞了,跟着周乐军做生意。周乐军非但不借钱,肖意倩还在一旁冷嘲热讽。
  “我永远不会忘记她那副嘴脸!”孟岭紧紧握着拳头,岳迁注意到她抖得越来越厉害。
  后来孟岭做生意失败,是肖意倩出钱救急,孟岭表面上对她感激有加,两家关系重归于好,可一想到肖意倩的嘲讽,孟岭还是恨得牙痒,更何况她确实失败了,事实证明她和周乐强处处不如肖意倩和周乐军,她心中的结打得越来越死。
  今年回老家,她面子功夫做足了,和肖意倩夫妇有说有笑,礼尚往来。她不如肖意倩有钱,但她长得更好看,花1000多让朋友帮自己代购了一双翻皮雪地靴,每天都穿。
  肖意倩果然注意到这双鞋子,问她在哪里买的,这是这么多年来,肖意倩第一次打听她的衣着,她被巨大的虚荣感包围。
  在老家的这几天,周小年天天给周向阳当跟班,动不动就被呵斥,孟岭看不过去,又不好发作,只得悄悄跟周小年说,不想跟周向阳玩就自己玩。
  周小年很懂事,说:“妈妈,你别担心,就几天,我不跟他一般见识。”
  本来以为几天确实没什么,但孟岭目睹周向阳对周小年的趾高气扬,周苍索和张群华对周向阳的偏爱,想到周苍索今后可能将房子给周向阳,渐渐坐不住了。
  周乐军这一家已经比他们富有这么多了,为什么周向阳还要和她儿子抢呢?周小年性子随他爸,也是个软弱不爱争的,那以后怎么抢得过周向阳?
  她生出杀意,却不知道要怎么除掉周向阳。
  但机会很快出现了,周向阳居然要去“鬼屋”探险,大半夜发生什么事都不奇怪。那天,她麻将打得心不在焉,输了不少钱,其间她看见周小年回来了,周向阳没有一起。肖意倩说太困,不打了,她立即收拾桌子,以煮面为借口,等所有人都上楼睡觉后,悄悄向尹家赶去。
  周向阳果然在那里,但不知道看见了什么,吓得不轻,她出现时,周向阳很惊喜,以为她是来救他,但她拿出了准备好的刀,刺向周向阳的脖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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