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自传不可能是悲剧 第29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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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犯罪未遂,男方显然也是有些怂了,而女方正在浴室,这明显是你情我愿,可最后怎么就还动起手来了呢?
  孟浪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
  “原来如此!”
  “什么意思?”
  “刘总,你要是信我,就现在赶紧走,再迟估计就晚了!”
  见孟浪说的如此笃定,冬哥回想起今天晚上的一系列不正常发展,心中顿时也有些打退堂鼓。
  “那……我总得跟人打个招呼再走吧?”
  这种事,不告而别也太没绅士风度了……
  “打个招呼?你确定?”
  “呃……这有什么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
  那问题可大了去了!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按照现行法律的倾向性……
  “我问你,如果一会儿人出来了,然后你表达了自己的惋惜之情,结果对方突然开始抽自己耳光,揪自己头发,然后开始打911,你还觉得没问题?
  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离开……怎么会没有问题?”
  冬哥:“……”
  第二百二十二章 暗战
  一个现代典型的案例。
  某女喜欢上了某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主动求爱,然而男子心有所属,以惊人的毅力婉拒女子。
  结果女子因爱生恨,当场扯破自己的衣服大喊救命。
  结局是,该男子丢了饭碗,吃了牢饭,受到亲朋唾弃,世人白眼。
  心仪的女朋友更是弃他而去,出来后孑然一身,郁郁而终,可以说整个人生因此而改变……
  拉丁法谚有云:凡法皆有漏洞。
  在女性地位处于弱势的情况下,不论是舆论还是执法机构,都会有一定倾向性,这本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无可厚非。
  但是这样的倾向性对另一方无疑又是不公平的,也给有心人留下了可以利用的漏洞。
  所以说,法律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所谓的公平,从来只是相对的。
  在刑侦手段并不健全的时期,遇到这种诬陷基本百口莫辩。
  即便是刑侦手段越发高超的现代社会,也不敢说百分百能够还原现场,旷日持久的调查和诉讼过程很快就会让所谓“强势群体”名誉扫地。
  对公众人物来说,一旦名誉受损,出入都被人用有色眼镜看待,这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下,事业心注定遭到打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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