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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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扒烧整猪头要把猪头先煮到能拆骨,再配着原汤来蒸,是一道极费功夫的菜。
  灶院后面起了泥灶,架了三口大锅,锅下分别用的是一根大柴,粗细长短都相同,在灶房里各处忙忙碌碌的时候,这三口泥灶就在这儿慢悠悠地烧着,锅里与其说是在煮猪头,倒不如说是“泡”,自锅底而起的小水泡飘飘摇摇,不绝不断,一个个打在猪头的肉皮上,自更锣声声到天光大亮。
  终于,木质的锅盖被掀开,是罗守娴手持长筷来试探猪头是否酥烂。
  猪头是皮朝下叠放在酱红的的卤汁里的,为了不让猪头的皮受损,锅底先放了层竹片的篦子。
  藏香猪不大,头型细长就更小些,用长筷将猪头挑起,看着猪头上的肉皮颤颤巍巍,罗守娴满意地点了点头。
  “藏香猪的头膘少筋重,这般微火细煮,肉筋就能化入肉里了,熏一下准备拆骨。”
  维扬城吃的猪头味道是咸甜口儿,为了突出主家是北方人,罗守娴就加了一步“熏”。
  熏制是用高温将糖烧成“糖烟”使之附在肉上,为了不让烟里的焦味过重,火候要小。
  柴草一把把放进灶下,待起了烟,就把擦干的猪头铺进去盖上锅盖,锅盖周围还要用布巾密实封住,待隐约能闻到带着甜香和烟熏气的肉香,这熏制的一步也就成了。
  熏过的猪头颜色更深也更亮,孟酱缸用手轻触了下,也不禁点头赞叹:
  “这么一熏,肉皮也收得紧了,这般大费周章弄来的好材料,做出的扒烧整猪头肯定不一般呐。”
  罗守娴此时已经将手反复洗净,又在案边放了块白净的帕子,这才让人将冒着热气的猪头放在木案上。
  猪头是自颌下对剖开的,她先卸下两根带牙的长颌骨,又将手沿着骨肉间的缝隙探进去,下一刻,肉汁飞溅,一对大颚骨也被她卸了出来。
  孟大铲和另外两个厨子与她同时拆猪头,其他人的动作却不如她快和准。
  “大哥,你行不行啊?”
  听见弟弟的质疑,孟大铲将猪头翻了个身,仔细摸着猪骨和肉之间的位置:
  “这猪不一样,骨头得摸准了才能拆。”
  “那东家就比你利落。”
  “也没人比东家利落呀。”
  罗守娴没听见这兄弟俩的斗嘴,她双肩下垂,手指和手腕儿灵活非常,拆骨如行云流水,她的神色是专注的,可因为做过无数次,人们很容易能在她的动作里看出一种过于娴熟而生出的漫不经心。
  要在灶头上讨生活,就得不怕烫才行,红亮的猪头上热气还在飘着,十二个猪头的骨头已经被拆完了。
  将去骨后的猪头在白瓷大盘中装摆成型,再浇上汤汁后上锅蒸,罗守娴这才将自己的手放在温凉的水里泡了泡。
  她的手指筋节明显且修长,平时都是烟熏火燎过后的麦色,如今都泛着红。
  另一边的孟三勺再次拦住穆临安:“贵客,您怎么又进来了?可是又饿了?”
  “并非饿了。”
  穆临安看向那位“罗东家”,方才,看着那瘫在案上的油腻猪头,他突然想起了一句话:
  “观水有术,必观其澜。”*
  他从前厌憎江南奢靡之风,只把庖厨技艺看作是权贵间夸耀斗奇的物件儿,与明珠、宝衣并无不同。
  今日在这个烟熏火燎的腌臜小院,他竟在一个人身上看到了“穷极其术”的风采。
  “罗东家可是烫伤了?我这就派人取药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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