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是忍辱妥协,还是冒险一战?(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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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身体微微前倾,镜片后的目光直视吴庆轩:
  “我们掌握的证据链,远比放在桌上的这些更完整。
  包括但不限于,某些参与行动的匪徒在军营中的活动记录,其使用的、与贵省部分部队列装型号一致的武器编号片段,以及他们与贵省某些特定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痕迹。
  这些证据,足以在国际公法层面和国内舆论面前,构建起一个清晰的指控。”
  李慕云的眼皮跳了一下。
  王镇山的呼吸粗重起来。
  岳振声不再看他们,而是清晰、缓慢地提出了三点要求,每一个字都像钉子敲进木头:
  “第一,责任人移交。
  请贵方立即逮捕并移交所有参与策划、指挥及实施上述系列侵害事件,特别是鹰愁涧血案的责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风陵渡稽查所段某、李某,许昌地方保安团、警察局的相关责任人,以及鹰愁涧行动的直接指挥者及主要参与者。
  我方将依据《山西省境外商民人身与财产权益保障及纠纷处置暂行条例》及相关刑法,在太原法院对其进行公开审判。”
  “第二,赔偿全部损失。
  请贵方对上述二十七起事件,尤其是鹰愁涧血案,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商业中断等一切后果,进行全额赔偿。
  具体金额,将由我方法院根据详细核算和评估后裁定,但初步估算,仅鹰愁涧一案,直接损失便不低于五十万大洋。
  赔偿须以白银或等价硬通货支付。”
  “第三,保障未来权益。
  贵方必须立即停止一切针对山西籍人员和财产的歧视性、侵害性行为,公开承诺并确保两省之间商品、人员、资本依法自由流通。
  山西商民在河南合法经营、按章纳税,应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法律保护和经营环境,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障碍或进行限制。”
  说完,岳振声靠回椅背,恢复那副平静但压迫感十足的姿态:
  “这三项,是我方基于事实、法律与自身权益提出的最低限度要求,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为表示我方诚意与解决问题的愿望,我们给予贵方七十二小时,即三天时间,进行内部核查并做出明确回应。
  七十二小时后,若未得到令我方满意的答复和实际行动……”
  他顿了顿,声音不高,却让整个花厅的温度似乎都下降了几度:
  “我方将不得不考虑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保护我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维护相关法纪的尊严。
  届时,一切可能升级的后果,将由贵方承担。”
  最后通牒。
  议事堂内一片死寂。
  吴庆轩的脸色终于彻底沉了下来,他盯着岳振声,缓缓道:
  “岳专员,这是在威胁吗?
  山西虽强,河南也并非任人拿捏之地。
  如此条件,近乎城下之盟,让我如何向全省军民交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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