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你做我老婆吧(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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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朋友,一个月而已。
  没什么难接受的。
  反正一个月后,两人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分道扬镳,江湖路远,再也不见。
  -
  下午。
  两人跟着一组工作人员,去村子里采访一位八旬老人。
  接受采访的阿爷满头霜白,慈眉善目,身上穿着一身靛蓝色的民族服饰。
  虽然不大懂普通话,但思路清晰,应答自如,旁边有个年轻的村干部帮忙翻译。
  工作人员问起他小时候的村寨记忆,阿爷正坐在小竹凳上,慢悠悠地讲述着过去,屋里却突然传来“哐当”一声脆响,是瓷瓶摔碎的声音。
  阿爷脸色一变,慌忙起身往屋里走。
  不多会儿,他牵着一位阿奶走了出来。
  那位阿奶个子不高,满头银发梳得整整齐齐,笑起来满脸皱纹,眉眼间却透着一股少女般的纯真娇憨。
  她的食指被碎瓷片划了道小口,正渗着细细的血珠。
  阿爷心疼得不行,拉着她快步走到井边,小心翼翼地用清水冲洗伤口。
  不过是一道浅得不能再浅的小口子,阿爷却像是对待什么天大的伤口似的,冲完水,又低头对着伤口轻轻吹了吹,随后翻出布条,仔仔细细地将那根手指缠成了个圆滚滚的粽子。
  满院子的人都瞧着这一幕,忍俊不禁。
  闻喜倏然想到什么,看了眼周景琛,发现他漆黑的眸子也正注视着她。
  小时候的闻喜也是这样的,矫情又娇气。
  读小学时,小卖店卖各种各样漂亮的削铅笔小刀,她买了许多挂在脖子上当装饰,自己从来不削,她的铅笔都是周景琛帮她削的。
  他能将铅笔削得很漂亮,尖尖的黑炭心用小刀磨得溜细,写字时特别畅快。
  有一回,闻喜试着自己削铅笔,她笨手笨脚,小刀在手里拿着不到一分钟,铅笔没削好,削到了自己的手指头,当时就疼得哇哇大哭。
  一层皮破了,冒了点血珠。
  周景琛正坐在床边看书,看到这一幕立马撑着拐杖过来,见她白皙的指节被割破,他呼吸一窒,立刻带着她去水龙头跟前冲洗。
  冲洗完其实已经不怎么流血了,但是闻喜还是皱巴着一张小脸,哭唧唧地将那根手杵在他跟前,“周小狗,怎么办?好疼啊,呜呜呜......”
  周景琛无法,他笨嘴拙舌也不会哄她,只能学着向阿姨那样,轻轻凑近吹了吹。
  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他又用纸巾将她的那根手指包成个粽子。
  那几天,她因为这一点小伤口,什么也不干,更加对他颐指气使,呼来喝去,让他帮她盛饭,让他帮她写作业,让他帮她叠被子.....
  从思绪中抽回,闻喜先一步挪开视线,低下头,面颊升起一点儿红晕。
  不远处,那阿奶似乎有些羞赧,轻轻推了推阿爷的胳膊,示意他快去接受采访。
  阿爷重新坐回凳子上,话匣子刚打开,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黏在阿奶身上,回答问题时也有些心不在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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