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吗?
  林栖不停地告诉自己,做人要有出息,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
  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以后朋友们要给他取外号叫奶茶哥了。
  不能当奶茶哥!
  林栖刚准备把冷掉的奶茶喝掉,一个工作人员走上前,“先生,您这杯奶茶已经冷了吧?我们给您换一杯。”
  说着,那人便给林栖递过来一杯热奶茶。
  林栖没拒绝,他不是很爱喝奶茶,不过想是拿来暖手,“谢谢。”
  他生的乖巧,圆润的杏眼,唇红齿白,眉目清秀,完全没有攻击性的长相。
  工作人员没忍住多看了他一眼。
  林栖对着他笑。
  那人又埋着头离开了。
  终于轮到林栖进入酒吧,屋内气温骤升,不再冷得跺脚。
  林栖松了口气,抱着奶茶,前面也就几个人了,很快就能轮到他了。
  他偷偷地看梁雁。
  梁雁今天穿了件黑色打底衫,搭配浅灰色的棒球服,手腕露出来一小截,戴了一块简约风的手表。
  他的发丝懒散地垂下,遮住了一小半眉目。
  耳垂上戴了一对浅灰色的十字架耳钉,在酒吧略带昏暗的灯光下,偶尔折射了一道光线。
  林栖望着他的耳垂失神。
  他签了太多份,手腕有点酸痛,轻轻地活动了一下腕骨,把签名递给面前的粉丝,脸上的笑容透出些疲惫,“谢谢你的喜欢。”
  粉丝紧张得话都不会说了,“我,我……你一定要好好的,祝你、祝你幸福!”
  梁雁弯起眉眼,“谢谢。”
  林栖又盯着他说话时微微滑动的喉结。
  好想咬一口。
  以前梁雁跟他上床,他逮到机会就咬梁雁脖子,故意咬出血,就想留下来印子。
  梁雁又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不允许他咬,两个人总为这事儿吵架。
  林栖意识到自己又开始胡思乱想了,赶忙移开眼,不敢再多看。
  又签了几个,梁雁微不可察地叹息了一声。
  林栖又开始盯着他的手看。
  骨节分明,指骨修长,指甲修剪的圆润光滑,连指尖都泛着漂亮的粉色。
  握着笔,流畅流畅签下名。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