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豪门走丢的小少爷之后_分卷阅读_22(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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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想弄个西式建筑,结果资金不够,弄得西不西,中不中,土倒是挺土的。
  东西便宜,也不太好吃,不过招架不住学生们喜欢往这儿窜
  最受欢迎的是靠近电影院的一个蛋糕店,装修的挺小清新的,很多女学生都喜欢来这儿拍照。
  江谣到牛排店的时候,除了老胡,四毛、范甜,还有两个不认识的男的,都来了。
  老胡介绍那两个:“这范甜他哥,辉哥,说是来请我们吃饭的。”
  范甜他哥是个混混,穿着一条垮裤,就是裤.裆都快掉地上那种裤子,这段时间莫名其妙流行起来的。
  江谣不想拂了老胡的面子,含糊地叫了一声:“辉哥。”
  辉哥边上的是个胖子,满脸横肉,看着像个杀猪的。
  老胡又说:“这辉哥的兄弟,鸡哥。”
  范甜嘟囔道:“介绍完了没有啊,快饿死了。”
  老胡:“那我去前台点牛排了啊,你们坐着等我。”
  范甜看着小辞,笑嘻嘻道:“江谣,这就你弟?”
  江谣“嗯”了一声。
  范甜撑着下巴:“哇塞,小帅哥啊。你叫什么名字?”
  小辞不说话。
  范甜有点儿尴尬。
  四毛连忙道:“小辞,叫江小辞。这孩子有点儿内向,怕见生人。”
  范甜原本想逗逗小辞,结果没逗成功,反倒被小辞下了面子,有点儿不高兴,翻了个白眼就跟自己那位干哥哥你侬我侬去了。
  小辞抓着江谣的衣袖,不搭腔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坐着。
  牛排店中西结合,不但有牛排,还有啤酒。
  辉哥四瓶啤酒下肚,飘了,在范甜面前,吹嘘自己哥们儿前段时间去市中心给人做保镖的事情。
  江谣他们住的这个地方,是个大城市的城中村,供外来打工人民住的,贫穷落后,是这个城市的一块伤疤。
  老胡捧辉哥场,“恒隆酒店啊,那消费高的……”
  辉哥:“一晚上要三千多块钱,我哥们儿去给人开瓶酒,那一瓶酒就是好几万。”
  四毛咋舌:“有钱人过的就是潇洒!”
  辉哥:“这不算什么,我哥们儿去是因为酒店那边要招待一个客人,香港那边儿来的,大富豪,听说要买市中心一块地皮,用来建商业中心,市长亲自接待的!”
  老胡:“这么大排场?叫什么啊?”
  辉哥:“陆谌,听过没,香港的地产大亨。”
  江谣思考了下,得出结论:没听过。
  小辞把牛排切好,一块一块的摆放整齐,递给江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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