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我招惹了前夫_分卷阅读_14(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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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达达整天忙东忙西到处跑到处飞,没来过这边,第一次来,进了房间东瞧瞧、西瞄瞄,盯着床头柜上从煦十八岁时的照片看。
  从煦站在书桌边,打开文件袋,看了一眼屏幕摔得粉碎的手机,接着,打开了钱包。
  钱包里有身份证、刻着他名字的银行卡,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另外那个装着牛皮纸袋的文件袋,从煦暂时没动,先在桌前坐下,拉了拉桌子左手边的几个抽屉。
  总共三个抽屉,最上面、最下面的都没有锁,中间的抽屉,上了锁。
  从煦一点不意外,因为这就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锁抽屉只锁中间一个,因为这点空间,足够放一些他不想让别人看到的私人物品了,而他爸妈一直很尊重他,从不乱翻他的东西。
  至于钥匙……
  从煦起身,打开了书桌侧上方的书柜柜门,第二排,一摞书后,摸出了一把钥匙。
  鲁达达看完照片,溜达过来,见从煦拿着钥匙在开一层抽屉,探头看去:“你干嘛?”
  从煦没应,拧开锁拉开了抽屉,一打开,抽屉最上方,赫然是一本红色封面的证件。
  证件封面上,端端正正的三个字:离婚证。
  第11章
  从煦只是失忆,不是换了芯子,他自己什么情况,自己最了解。
  是在什么时候察觉不对的?
  最早的时候,刚醒来没多久。
  因为他有一个和陆慎非有关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秘密——
  他的手臂内侧,有一个糊掉的纹身。
  那是高中,还是同学朋友的时候,从煦对陆慎非暗自的宵想。
  因为太喜欢,辗转难以按捺,自己拿着攒的钱,悄悄找了个纹身馆,想在上臂内侧,近肩膀的地方,纹一个不起眼的鹿(陆)。
  纹身师看起来不错,给从煦看设计的时候,在纸上画了一个简单的鹿头。
  结果谁成想,纹身的水平极其菜鸟,纹着纹着,纹成了指甲盖大的一团浆糊。
  从煦当年哭笑不得。
  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纹成什么样,并没有那么重要。
  后来那个纹身,便像一块胎记,一直跟着他,从高中到大学。
  他谁都没有提过,父母、亲友、陆慎非本人,都不清楚,是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秘密。
  哪怕大三和陆慎非在一起了,两人黏黏糊糊亲密的时候,陆慎非扒着他的衣领往里看,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胎记,他也没有透露半句。
  他甚至暗自计划好了,只要一直喜欢陆慎非,这个纹身他就要一直揣着。
  后来和陆慎非恋爱,从大三到大四,一周年的时候,从煦又在大学城附近找了一个纹身馆,没动原来的纹身,只在旁边纹了比痣还小的一个点。
  这第二个纹身师老辣得多,不但一眼看出原来的纹身是个菜鸟的手笔,还在纹那一个点的时候闲聊着对从煦道:“以后准备一年点一个?”
  从煦意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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