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节(3 / 4)
天后讪讪苦笑道:“所谓王拳,又被冤家称为王权,王者霸权,至高无上的意思。当初在非洲大陆,奴家刚刚遇到他的时候,只不过是一个蝼蚁一般的小屁孩子,童稚得让人感觉有些可笑。当时便是对奴家说,他要创造出一套集合渊源华夏最适合现代战争中近战搏杀的拳法,便是这王拳。”
“王拳的催生方式,乃是将一个人的精、气、神、全部集中在一起,根据蒸汽机的原理,以自身不断开发的身体作为原本,将所有力量归于一处,是一种没有任何防御能力,将破坏力和攻击性施展到最强的方式。当初,奴家也仅仅是当作一个玩笑看待,却是未曾想到他真的练成,其威力之恐怖,当真骇人听闻。”
天后声势微微一顿,不无感叹道:“不得不说,冤家若是放在古代,必是所谓武林争相争夺的对象。俗套一点,那便是当之无愧的武学奇才。在这一点上,奴家不如他。咯咯咯…不过可以肯定,即便是在沉沦的四年中,这个家伙依旧未曾放弃实力的增长,只怕比之当年更加强大。倘若全力爆发,哪有敌手?”
“……”
燕京党校,家属区。
房间中,孙长弓、皇开、云震、皇甫太公眼眸皆是震惊的死死凝视着屏幕,哑口无言。
半晌,云震才摸着鼻子苦笑道:“老夫总算是知道渺渺那孩子,为什么对这步枫格外有好感。她崇尚绝对力量,但素来与君临不合,更是屡次在搏击大赛中屈居第二。而步枫的出现,无疑是最有资格挑战君临王者霸道的存在。果然,江山代有才人出,这世间能有多少强大的修体高手能将如此坚硬铠甲以拳力轰碎?”
“这,简直就是一头怪兽!”皇开道:“若不是此子早已加入龙魂,如今更是成为正式成员,即便是放低身位都要把他拉到我的麾下。以他的能力调教出来的作战部队,战斗力将何等强横?”
皇甫太公嘿嘿直笑:“老皇,老云,动心了?”
孙长弓哈哈大笑:“有点儿意思,有点儿意思啊。这小家伙只怕比我等想象中还要更不简单。你等观他神采,飞扬而宁、威势而谧、猛悍而静,所谓静若处子,动若狡兔,气如山岳,这等姿态出现在一个甲子年份的男人身上不足为奇,但出现在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家伙身上却是难能可贵。”
“继续看下去,指不定这一路上,他还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
皇甫太公道:“老朽认为,是时候让那几个老家伙也来观摩一下了。”
孙长弓神色微动,声音略微迟疑:“皇甫,你的意思是说…”
“……”
王拳,王权。兵王之拳。
这看似简单的一拳,便是步枫对搏杀之术最高阐述能力之一,大有君临天下之势,所向披靡,无坚不摧。
“咔咔咔…”
山脉林野空旷之处,那套完整的盔甲,端得是承受不住步枫磅礴力道的轰击,自铠甲中心交汇的一点首先呈现出一道拳印裂痕,四面八方不断延伸龟裂,最先受到挤迫的便是左右胸膛两端,在暴风雨中照样能够听到碎断声响,而这种声势更是进一步扩大,就像气球壁面再也无法承受力量压迫一样,“咔嚓”一声碎裂,从耶湮王的身上剥落,露出一张脸来。
而以步枫那等强横的心理素质,在见到那张脸的时候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耶湮王,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脸部几乎面目全非,似乎是被大火吞噬过一样,呈现出可怖的褶皱,其上多达十多道的伤痕,直接秒杀步枫的遍体鳞伤。
这,已经不应该是一张人类的脸,更像是一头野兽,一个魔鬼的脸颊。虽然记载着此人无数的丰功伟绩,但同时也没有人能够忽略它的触目惊心。
“噗哧…”
再度喷溅出三口鲜血,顺着嘴角流溢,熟视无睹的耶湮王手拄铜锤颤巍巍站立起来,神情疯魔:“没想到…没想到你的拳力恐怖到这等匪夷所思的地步,小姐低估了你,我也低估了你。你想要我的命吗?你想杀了我吗?我耶湮王守护家族整整二十五年,就连龙魂之神夏商周也未能取我性命,你算个什么东西?”
“爷爷未曾杀你,只能说你运气好。或者说,你在他的眼中不过是一个蝼蚁,远远没有达到让他亲自出手的地步。但是我和他不同,战斗之下,斩草除根才是我想要的结果。所以你,还是去死吧。”
步枫的声音很淡,拳击之下手指间的皮开肉绽对于他满身的伤痕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疼痛?伤口都已经麻痹了,谁知道到底痛不痛。他的心中永远只坚定着那一样想法:战斗,不是你死,便是我活。
轻柔,缓慢,翩翩风度,这就是步枫的举措,手指拾起地面插着的廓尔喀弯刀,手掌紧握的那一瞬间,身形再度迸射而动,狂暴的气势宛若排山倒海,直是再度杀将而出。
“拼了。”
耶湮王爆喝出声,他哪不知道步枫的恐怖,在这种你死我活的生死较量中,一切的实力隐藏换来的只不过是更快的死亡。
任何一个强者,都不需要怜悯;战斗至死,这本身便是一种荣耀。
“簌簌簌…” ↑返回顶部↑
“王拳的催生方式,乃是将一个人的精、气、神、全部集中在一起,根据蒸汽机的原理,以自身不断开发的身体作为原本,将所有力量归于一处,是一种没有任何防御能力,将破坏力和攻击性施展到最强的方式。当初,奴家也仅仅是当作一个玩笑看待,却是未曾想到他真的练成,其威力之恐怖,当真骇人听闻。”
天后声势微微一顿,不无感叹道:“不得不说,冤家若是放在古代,必是所谓武林争相争夺的对象。俗套一点,那便是当之无愧的武学奇才。在这一点上,奴家不如他。咯咯咯…不过可以肯定,即便是在沉沦的四年中,这个家伙依旧未曾放弃实力的增长,只怕比之当年更加强大。倘若全力爆发,哪有敌手?”
“……”
燕京党校,家属区。
房间中,孙长弓、皇开、云震、皇甫太公眼眸皆是震惊的死死凝视着屏幕,哑口无言。
半晌,云震才摸着鼻子苦笑道:“老夫总算是知道渺渺那孩子,为什么对这步枫格外有好感。她崇尚绝对力量,但素来与君临不合,更是屡次在搏击大赛中屈居第二。而步枫的出现,无疑是最有资格挑战君临王者霸道的存在。果然,江山代有才人出,这世间能有多少强大的修体高手能将如此坚硬铠甲以拳力轰碎?”
“这,简直就是一头怪兽!”皇开道:“若不是此子早已加入龙魂,如今更是成为正式成员,即便是放低身位都要把他拉到我的麾下。以他的能力调教出来的作战部队,战斗力将何等强横?”
皇甫太公嘿嘿直笑:“老皇,老云,动心了?”
孙长弓哈哈大笑:“有点儿意思,有点儿意思啊。这小家伙只怕比我等想象中还要更不简单。你等观他神采,飞扬而宁、威势而谧、猛悍而静,所谓静若处子,动若狡兔,气如山岳,这等姿态出现在一个甲子年份的男人身上不足为奇,但出现在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家伙身上却是难能可贵。”
“继续看下去,指不定这一路上,他还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
皇甫太公道:“老朽认为,是时候让那几个老家伙也来观摩一下了。”
孙长弓神色微动,声音略微迟疑:“皇甫,你的意思是说…”
“……”
王拳,王权。兵王之拳。
这看似简单的一拳,便是步枫对搏杀之术最高阐述能力之一,大有君临天下之势,所向披靡,无坚不摧。
“咔咔咔…”
山脉林野空旷之处,那套完整的盔甲,端得是承受不住步枫磅礴力道的轰击,自铠甲中心交汇的一点首先呈现出一道拳印裂痕,四面八方不断延伸龟裂,最先受到挤迫的便是左右胸膛两端,在暴风雨中照样能够听到碎断声响,而这种声势更是进一步扩大,就像气球壁面再也无法承受力量压迫一样,“咔嚓”一声碎裂,从耶湮王的身上剥落,露出一张脸来。
而以步枫那等强横的心理素质,在见到那张脸的时候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耶湮王,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脸部几乎面目全非,似乎是被大火吞噬过一样,呈现出可怖的褶皱,其上多达十多道的伤痕,直接秒杀步枫的遍体鳞伤。
这,已经不应该是一张人类的脸,更像是一头野兽,一个魔鬼的脸颊。虽然记载着此人无数的丰功伟绩,但同时也没有人能够忽略它的触目惊心。
“噗哧…”
再度喷溅出三口鲜血,顺着嘴角流溢,熟视无睹的耶湮王手拄铜锤颤巍巍站立起来,神情疯魔:“没想到…没想到你的拳力恐怖到这等匪夷所思的地步,小姐低估了你,我也低估了你。你想要我的命吗?你想杀了我吗?我耶湮王守护家族整整二十五年,就连龙魂之神夏商周也未能取我性命,你算个什么东西?”
“爷爷未曾杀你,只能说你运气好。或者说,你在他的眼中不过是一个蝼蚁,远远没有达到让他亲自出手的地步。但是我和他不同,战斗之下,斩草除根才是我想要的结果。所以你,还是去死吧。”
步枫的声音很淡,拳击之下手指间的皮开肉绽对于他满身的伤痕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疼痛?伤口都已经麻痹了,谁知道到底痛不痛。他的心中永远只坚定着那一样想法:战斗,不是你死,便是我活。
轻柔,缓慢,翩翩风度,这就是步枫的举措,手指拾起地面插着的廓尔喀弯刀,手掌紧握的那一瞬间,身形再度迸射而动,狂暴的气势宛若排山倒海,直是再度杀将而出。
“拼了。”
耶湮王爆喝出声,他哪不知道步枫的恐怖,在这种你死我活的生死较量中,一切的实力隐藏换来的只不过是更快的死亡。
任何一个强者,都不需要怜悯;战斗至死,这本身便是一种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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