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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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惜正想加一个夸夸群,收到消息如释重负。转念一想,vic为什么找她做参谋?
  ——音乐我也不太懂,不过我建议你可以做点创新,比如第三首试试用琵琶代替合成器。
  vic有些惊讶,这样还说自己不太懂音乐?他还没开始打字,第二条讯息就传了过来。
  ——第四首副歌虽然很好听,但是在你所有作品里并不起眼,如果做个双副歌设计,会亮色不少。
  他激动得直接拨了号过去。
  景惜正思索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猛地被铃声吓到。
  “你是怎么想到的?”男生清亮的声音从听筒传来。
  “从demo中能感觉到你的企图心。”
  流行音乐考虑到传播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能太复杂,否则不利于听众记忆,因此绝大多数歌曲只有一个副歌旋律,这渐渐成了不需要讨论的铁则。
  “我做过双副歌的尝试,被暮夏的音乐总监驳回了,说不符合当前市场的口味。”
  “这有什么,你做的是流行音乐,别人没做过你先做了,那叫流行,别人都做过了你再做就是跟风了。所以只要够好听,别说两段,八段旋律也没问题。”
  vic出道四年,总有人质疑他的曲风怪异,人们总是难以接受太过超前的东西。跟暮夏签约后,他尽力贴合大众,做出的音乐并不是他内心真想想要的。然而景惜发觉了他对音乐的企图心,所谓人生难得一知己也不过如此了。
  “不过很抱歉,我不会编曲,没法帮你……”
  女孩略带歉意的声音轻轻柔柔,他笑道:“你听就好了。”
  “我把意见整理一下明天发你邮箱。”
  见她挂了电话,周行问:“你对暮夏的艺人这么上心?”
  “这个不一样,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要写歌,是个人才,得想办法挖过来。”
  “你要自己开影视公司?”
  “毕业以后考虑。”
  郝爽从烧脑大战中抬起头:“厉害啊我的一。”
  “从叶华手里抢资源,想想就刺激,”景惜兴奋了一小下,忽然发现郝爽额头挂了汗,“你这是怎么了?”
  “跟一个黑客切磋切磋,还挺厉害。”
  “你俩谁更厉害?”
  “那当然是我了!”
  周行斜眼看他:“比的是脸皮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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