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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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你就拿这个来问我?”
  公司茶水间里,马甜甜的声音大的让人觉得她是受了什么刺激。林辰叁赶紧捂住了她的嘴巴,从茶水间的隔间探出头,发现四周并没有人之后,她才有些放心地送了口气,她松开手,有些不满马甜甜的大声音:“甜甜姐,我是真心来求教的。”
  林辰叁是在倒水的时候偶然碰见马甜甜的,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一种心理,她将和临简雾的事情拿出来当做是我有个朋友的有力案例用勺子搅拌杯子里的咖啡的两分钟隐去各自的姓名当做谈资讲给了马甜甜听,只是在末了加了句:“甜甜姐,你觉得喜欢上一个人后应该怎么做?”
  就是没想到马甜甜的反应那么大。
  林嘉叁很不明白这种事是涉及到了什么隐秘,直到马甜甜下一句话:“老子自母胎开始就是单身。”
  脾气粗暴到开始爆起粗口了。
  “哦。”林辰叁的回答非常冷淡,“甜甜姐你是没有被告过白吗?”
  “应该说我从小到大就没喜欢过谁。”
  没有喜欢过人,自然也就不会明白喜欢上一个人后应该要怎么做了。
  “我也没有喜欢过谁。”很明白马甜甜的感受的林辰叁点点头,随即她的语气就非常遗憾,“但是如果喜欢上了一个人,就难免想要和对方一起做点什么吧。”
  就像尔嘉肆所说的,想要说更多的话,想要更喜欢一点,所以也就更想要了解彼此一些。以往的那种互不了解的原则在此时没有一星半点的用,林辰叁也很愿意在这方面承认她对待他人的双重标准。
  “我倒是很好奇是什么人能够在短短几天内把你的好感拉升到这种地步。”马甜甜摆出福尔摩斯的标准pose。
  林辰叁则是义正言辞:“都说了,是我朋友的室友了。”
  “好啦,就当是你说的你朋友的室友了。”马甜甜一副怕了林辰叁的表情,接着另外一个问题,“就算是这样,找到我头上也很奇怪,我看起来是那种很有情感经历,能够在这方面发光发热的人吗?”
  林辰叁端详了一下马甜甜,便是意识到这个人自第一次见面起,那副外貌和行为就太具有混淆视线的功用了,她叹了口气:“甜甜姐,你知道你是桃花眼吗?”
  “你不能因为我是桃花眼就认为我是个片花不沾身的老油条吧?”
  “以貌取人,向来是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林辰叁却是在这方面勇于承认自己认识的狭隘性。
  “胡扯。”马甜甜说。
  林辰叁点点头:“现在我知道是胡扯了。”
  两个人互相看了对方一会儿,意识到出来倒水时间很长了之后,林辰叁认为话题该就此打住了:“甜甜姐你也不用特别放在心上,我也就是就这个问题问问你。该回工位了。”
  但在转身的时候,林辰叁的肩膀上搭上了一只手,一转身就是马甜甜的脸。
  后者向她握了握拳:“下午我们去约会吧。”
  什么?约会。竟然用那么让人想入非非的词呢还。
  林辰叁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下午,甜甜姐你不该去给小凌蒙送饭吗?”
  马甜甜继续握拳,脸上的表情都没变:“昨天我们吵架了,今天不去送也没什么问题。”
  一点没觉得吵架是多大的问题。
  “那小凌蒙吃什么?”
  “我问过了,医院在住院期间有专供患者的饭菜,就是做的有点难吃,我做饭也难吃,这样换算过来,其实没区别。”
  林辰叁往后退了一步,她突然觉得眼前这人的兴致是凭空一下子就拔高了。
  有点害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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