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美食一改炮灰命 第11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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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妤也不反驳,直接拿筷子夹出一块猪蹄,“行不行,你吃一口不就知道了?”
  冯旭本来就打算好了要试吃的,都不用筷子,直接手拿起来,咬下去的瞬间就瞪大了眼睛,脑海里被“好吃”两个字刷屏了。
  第88章 售卖情况
  冯旭在春节假期这几天的卤味生意是极好的。
  每回只要他一把当天的卤味,摆出来不到半天的功夫,绝对能卖个精光。
  冯旭也是乖觉的。
  他并不准备一天到晚都被关在厨房做卤味,店里每天卖的卤味都是限量的,卖完即止。
  没想到限量之后,生意反而越发的好了。甚至有些人为了买卤味,在一大早冯旭还没开店的时候就在门口排起了队。
  等到冯旭打开店门,还有人嫌弃着“小老板你动作太慢”,还帮他做起了打扫工作,就为了能快点买到卤味。
  火爆的生意以及食客们的追捧,对于冯旭这个做生意的新手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成就感。也因此,冯旭才会乐此不疲的天天过来卖卤味。
  卤猪蹄变了配方,一开始来买的几个人还没有发现——这些人都是买了卤味准备带回去加餐的。
  直到身材魁伟、手臂上雕了条龙的金大勇的到来。
  “哟!大勇今天也来买卤味啊!”有人打着招呼。
  金大勇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香烟,笑道,“可不是嘛!这里的卤味我老婆爱吃,我晚上喝点小酒的时候也喜欢吃上几口。”
  再说冯旭。
  面对金大勇这样一看就很“社会”的大哥,居然一点儿也不害怕,反而轻松的对着对方笑了笑,“大勇哥今天要来点什么?”
  金大勇叼着烟说话一点儿也不影响,“每一个都给我来点儿,那个藕片你给我多拿点儿,我老婆喜欢吃!”
  “好嘞!”
  冯旭迅速的拿了个袋子装起了卤味。
  趁着这时候。
  旁边不少人“金哥”“大勇哥”的打招呼声不断。
  要说这金大勇,在他们老城区也是有点名气的,不过也并不是什么好名声。
  早年间,因为学习不行,金大勇就早早的辍学了,后来因为体格健壮、敢打敢拼,还当个小混混。
  混着混着,居然还成了他们那群人里的老大。
  作为一个混混头子,金大勇确实干过不少不太好的事情,什么威胁恐吓啊,收保护费啊,打架揍人啊,聚众赌博啊……
  不过相对于那些个好勇斗狠欺负普通老百姓的混子,金大勇这个人其实还算不错。
  他会收取一些商家的保护费,但是答应了的保护也是实打实的,要是有人来那些店里闹事什么的都可以找他解决问题。
  并且他带的那群人,黄赌毒之中,黄和毒是绝对不允许碰的。就算是赌博,他也从来不搞大的。
  后来年纪大了点,金大勇就不愿意再做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随时随地有可能会抓进去吃牢饭的事儿了。
  因着金大勇的老婆是个文化人——也不知道他一个混混是怎么娶到这么好的老婆的,还有小道消息说他老婆是被他强抢过来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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