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秧子夫君是当朝首辅 第3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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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村子,宁长风运起轻功,不过须臾便到了镇上。
  他先是去镇上相熟的酒楼,让掌柜的派人上山把这一茬饲养的山羊给牵走,又去买了些熟食,这才拎着回了书铺。
  店门口有人搭了梯子在擦拭“雁回书铺”的招牌,看到宁长风过来便停下手,拘束地打了声招呼。
  那是个看起来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骨架偏小,站起来才到他肩膀高,五官清秀,只是嗓子据说小时候被开水烫坏了,开口便是一股子粗哑难听的味道。
  今春开张的第一天,宁长风便在店门口捡到了衣衫破烂的他,原是隔壁县逃难出来的,饿得受不住了才在檐下歇一晚,见他实在可怜,宁长风和容衍便商量了一下,将他留在店里干些打扫的活。
  因他姓落,自称在家排行老大,大家便叫他落大。
  “落大,那牌子都快给你擦包浆了,下来歇会吧,我带了点卤味,来给大伙分一分。”宁长风把手里的熟食递给他道。
  落大白净的面皮上浮起两片薄红,接过卤味鞠躬道:“谢,谢谢当家的。”
  今日客人不算多,店里当值的几个学生正无聊到打哈欠,听到有卤味吃连忙一股脑围了过来,看看宁长风给他们带了什么好吃的。
  落大被围在中间,颇有些不知所措。
  宁长风看得有些好笑,撩起帘子来到后院,对正扎起袖子下厨的容衍道:“落大那孩子估摸没交过朋友吧,成天就会干活,让他分个吃食活像把他扔进狮子群里一样。”
  灶台前热气蒸腾,容衍边翻炒着锅里的菜边笑道:“你才多大,一口一个孩子地叫人家,也不害臊。”
  宁长风凑过去看他在做什么菜,嘴里还不忘回道:“我可比他大多了。”
  前后两辈子加起来,那孩子叫他声祖宗都绰绰有余。
  容衍“啧”了一声,拿瓢舀水沿着锅沿沏了一圈水,一盘鲜香浓郁的炒田螺就出锅了。
  他这人学什么都快,还记得刚来时,厨艺那叫一个一言难尽,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宁长风都不愿意吃他做的饭菜。
  现今随便一炒都是色香味俱全了。
  宁长风奇了:“这才刚争春,你上哪找来这么多田螺?”
  话音刚落,容衍就夹了一筷子送进他嘴里,语气寻常道:“左右无事,便去河边上寻了半日,不多,也就尝个鲜罢。”
  田螺肉入口鲜美,宁长风却来不及细尝,听他说去河边寻了半日连忙捉了他的手细看,果然指间和掌心都被冻得发热泛红。
  “那河面才化冰几日,你就去摸田螺?回头长冻疮了有你难受的。”他两只手捂着容衍的手心手背搓了搓,又拉他到火盆前坐下,抓着他的手左右翻烤。
  容衍倒不以为意,他瞥了眼自家夫郎已经沉下来的脸色,声音还是放软了些:“没那么冷,这是方才做菜被热气蒸出来的。”
  说着握了宁长风的手指,笑道:“你看是不是热乎乎的?”
  手心传来容衍指间的温度,宁长风心里也暖融融的,被容衍拉上桌,听得他道:“前些天你不是念叨着炒田螺好吃吗,快尝尝看,是不是你喜欢的味道?”
  如今容衍可算是摸透了他的性格,但凡做了心虚事想糊弄过去时就扬起唇角冲他笑,眉梢眼角都像汪着一池春水,在宁长风的眼底心口漾啊漾,漾得他什么脾气都忘了。
  次次都不例外。
  宁长风给他添了碗饭,警告道:“下次别这样了。”
  容衍点头:“好好好,都听你的。”
  吃完午饭,两人商议了一下陈璟的来信。
  自在金平城分别后,他们还是第一次收到陈璟的来信。信中说他按着宁长风给的地图,果然找到一块新大陆,那里的人高鼻深目,发多棕黑色,体毛旺盛,衣不蔽体,类野猴状,许是未开化的族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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