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69章 寇季提出的两个百年国策(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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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赵祯,还是寇季,他们心里都清楚。
  当大宋县一级、府一级的学府设立以后,朝廷的各项政令将会彻底的下乡。
  因为他们会让读报成为各级学府的一个必修的课程。
  有蒙童们口口相传,有重兵弹压,又有钱庄的事情吸引,朝廷在颁布了新的商律以后,几乎没有引起任何反弹。
  新的商律中提到,朝廷将会将所有税收收税权收回国有。
  丁口税由各地衙门管辖,商税由各地税务司管辖。
  丁口税税律不变。
  商税税律上调到十三税一。
  取消商税中的过税和住税,只征收交易税。
  以税务司开设的税票为准。
  税务司的基本作用和智能,以及税票的作用,也刊登在大宋书报上,告知给了大宋所有百姓。
  百姓们得知了丁口税没变以后,就不再关注此事。
  商人和豪门大户得知了税律上调以后,也没有闹情绪。
  因为朝廷取消了过税和住税,统一征收交易税,对他们而言交税变得简单了,也避免了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
  看似提高了税律,可避开了地方上的苛捐杂税以后,他们交的钱反而少了。
  新的商律中,除了规定了税额和交税方式以外,还设立了相应的律法规范了市场,以及明确了商人的义务。
  同时还给出了免税的政令。
  比如,地方商人想地方上蒙学提供教学所需,可以减免相应的税赋。
  其中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地方上的商人承担教育成本。
  当然了,最让商人们狂喜的是新的商律中提到的一条。
  商人财货不可侵占。
  除非商人倒卖朝廷明令禁止的货物,又或者偷税漏税,不然地方衙门,以及各个关口,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商人的财货。
  若是有人巧取豪夺,亦或者有强人劫道,地方衙门必须严格依照国法处置,不得推脱。
  对于豪门大户而言,这一条倒是没什么。
  但是对纯正的商人而言,这一条商律,简直就是福音。
  要知道,在这个商人社会地位低下的年代。
  纯正的商人几乎不会受到任何保护。
  所以纯正的商人被欺压的很惨。
  唯有那些脱身于豪门大户的商人,才能活得滋润。
  往往,一次劫掠案发生,商人们找到了地方衙门以后,背后有背景,地方衙门才会管,背后没背景,地方衙门根本就不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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