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庭陨落之后 第294节(2 / 4)
但被土著们驳回,穿什么衣服是一个人的自由,不穿也是自由,而且修真界物种五花八门,什么算穿衣什么不算,标准根本不听,更别提能量类生物,它们有穿衣概念吗?
虞微坚持,修真界得到物种确实五花八门,但她想管的是人形生物,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肯定会有人故意不穿衣服跑大街上恶心人。
论战三天后双方各退一步,因为不穿衣服就让人挖矿太不人道,改成罚款,但仅限于人族这类人形生物以及变成这类人形生物的个体,不是就不必遵守这一规则。
穿衣还是其中一个冲突,还有法律追诉期、死刑门槛、肉刑与连坐。
在蓝星,法律是有追诉期的,一个人犯的罪会根据法律规定的最高量刑决定一个法律追诉期,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一来是节省法律执行成本,不设个法律追诉期,法律执行成本能高上天;另一方面则是东夏古代绝嗣率高达百分之八十,能将血脉延续下来的都是蛊王,说不客气点,只要是活着的,其祖上就一定干过伤天害理的事,不设个法律追诉期,就有好戏看了。
但在修真界却遇到一个问题。
若设法律追诉期,该设多少年?
蓝星人类寿命撑死百年,杀人放火的法律追诉期是二十年,相当于一生五分之一的时间都在想方设法不被抓。
修真界不同境界的修真者寿命不同,以渡劫境为例,二十年追诉期在他们看来就是弹指须臾,法律追诉期于这些家伙而言堪比昂撒的保释金制度,早上被判刑,晚上回家吃饭,法律的威严也别要了。
而设得长了,那也还有仙人这个bug在等着,什么期限的追诉期能对长生不老的仙人有用?
总不能凡人与修真者杀人要偿命,仙人不用吧?
但不设法律追诉期吧,省事是省事了,司法成本也得上天。
法律是□□的工具,不是正义的工具,更不是制造社会混乱的工具。
众人论战四个月敲定决策:不设法律追诉期。
一旦设了法律追诉期,高阶修真者与仙人必定会将法律追诉期玩出花,司法成本再上天也不可能赶上这些家伙的破坏力,两害相权取其轻。
对此,虞微提出一个意见:“但我们未来会扩张的吧?扩张过去后,别人找我们报千百年前的旧案,我们要不要处理?不是我说,按我们商议的法律标准,修真界的修真者就没几个没罪,到时我们要杀光扩张地区的所有修真者吗?”
后简思考须臾,道:“以实验场建立的时间为分水岭,往前追溯两百年,超过两百年的犯罪不作追究。”
虞微问:“若受害者不肯咽下这口气,一定要血债血偿呢?法律要帮着加害者镇压受害者吗?”
后简摇头。“法律可以增加一条,允许受害者向加害者发起生死决,在决斗中杀死加害者,或被加害者杀死,人死债消。当然,后一种结局容易令人心寒,在决斗前,我们可以帮忙培养受害者,令其在上台决斗前有杀死加害者的能力。”
虞微道:“若是如此,凡人除非死后化鬼,否则根本没有复仇的机会,这后门是留给属于修真者的受害者的。”
后简点头。“人力有穷尽,我无法给过去的所有受害者一个公道,只能尽力而为。”
虞微心情沉重的叹息。“再加一条吧,曾经搞过大规模屠杀的,即便没有人化鬼,亦或化鬼却被干掉了,亦无限制追溯。”
后简赞同点头。“这条好,性质极恶劣者,即便得到法律的豁免也一定会祸害人,避免有人再受害,这类人杀了最安全。”
扶澜问:“那受害者达多少算不可赦的极恶劣?”
后简回答:“一千。”
说完,后简看了眼扶澜,又补充了一句:“若加害者非修真者,可以找人代替自己参加决斗,若代打之人输了,加害者必须自尽。”
扶澜提笔记录的手顿了顿,却没说什么。
法律追诉期后的新争议是死刑门槛。
在蓝星东夏,有期徒刑最高十五年,无期徒刑也不会超过25年,而比无期徒刑更高的是死刑。 ↑返回顶部↑
虞微坚持,修真界得到物种确实五花八门,但她想管的是人形生物,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肯定会有人故意不穿衣服跑大街上恶心人。
论战三天后双方各退一步,因为不穿衣服就让人挖矿太不人道,改成罚款,但仅限于人族这类人形生物以及变成这类人形生物的个体,不是就不必遵守这一规则。
穿衣还是其中一个冲突,还有法律追诉期、死刑门槛、肉刑与连坐。
在蓝星,法律是有追诉期的,一个人犯的罪会根据法律规定的最高量刑决定一个法律追诉期,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一来是节省法律执行成本,不设个法律追诉期,法律执行成本能高上天;另一方面则是东夏古代绝嗣率高达百分之八十,能将血脉延续下来的都是蛊王,说不客气点,只要是活着的,其祖上就一定干过伤天害理的事,不设个法律追诉期,就有好戏看了。
但在修真界却遇到一个问题。
若设法律追诉期,该设多少年?
蓝星人类寿命撑死百年,杀人放火的法律追诉期是二十年,相当于一生五分之一的时间都在想方设法不被抓。
修真界不同境界的修真者寿命不同,以渡劫境为例,二十年追诉期在他们看来就是弹指须臾,法律追诉期于这些家伙而言堪比昂撒的保释金制度,早上被判刑,晚上回家吃饭,法律的威严也别要了。
而设得长了,那也还有仙人这个bug在等着,什么期限的追诉期能对长生不老的仙人有用?
总不能凡人与修真者杀人要偿命,仙人不用吧?
但不设法律追诉期吧,省事是省事了,司法成本也得上天。
法律是□□的工具,不是正义的工具,更不是制造社会混乱的工具。
众人论战四个月敲定决策:不设法律追诉期。
一旦设了法律追诉期,高阶修真者与仙人必定会将法律追诉期玩出花,司法成本再上天也不可能赶上这些家伙的破坏力,两害相权取其轻。
对此,虞微提出一个意见:“但我们未来会扩张的吧?扩张过去后,别人找我们报千百年前的旧案,我们要不要处理?不是我说,按我们商议的法律标准,修真界的修真者就没几个没罪,到时我们要杀光扩张地区的所有修真者吗?”
后简思考须臾,道:“以实验场建立的时间为分水岭,往前追溯两百年,超过两百年的犯罪不作追究。”
虞微问:“若受害者不肯咽下这口气,一定要血债血偿呢?法律要帮着加害者镇压受害者吗?”
后简摇头。“法律可以增加一条,允许受害者向加害者发起生死决,在决斗中杀死加害者,或被加害者杀死,人死债消。当然,后一种结局容易令人心寒,在决斗前,我们可以帮忙培养受害者,令其在上台决斗前有杀死加害者的能力。”
虞微道:“若是如此,凡人除非死后化鬼,否则根本没有复仇的机会,这后门是留给属于修真者的受害者的。”
后简点头。“人力有穷尽,我无法给过去的所有受害者一个公道,只能尽力而为。”
虞微心情沉重的叹息。“再加一条吧,曾经搞过大规模屠杀的,即便没有人化鬼,亦或化鬼却被干掉了,亦无限制追溯。”
后简赞同点头。“这条好,性质极恶劣者,即便得到法律的豁免也一定会祸害人,避免有人再受害,这类人杀了最安全。”
扶澜问:“那受害者达多少算不可赦的极恶劣?”
后简回答:“一千。”
说完,后简看了眼扶澜,又补充了一句:“若加害者非修真者,可以找人代替自己参加决斗,若代打之人输了,加害者必须自尽。”
扶澜提笔记录的手顿了顿,却没说什么。
法律追诉期后的新争议是死刑门槛。
在蓝星东夏,有期徒刑最高十五年,无期徒刑也不会超过25年,而比无期徒刑更高的是死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