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捉鬼师》-37永不变心,永不分离(完)(1 / 2)
夜里,曲怜熙从玉牌里出来,到书房旁的工作室找罗庭胜。
工作室墙上,挂着两副身躯,一男一女。
男的就是罗庭胜的模样。
女的模样像她,却又没这么精致美丽。
这是她要求的,毕竟她很少待在身躯里,弄得比鬼魂还漂亮,她会吃味。
她欣赏了一会儿,对正在给自己身躯拉皮的罗庭胜道:“我进到这身躯里,就是活生生的人吗?”
“嗯,你的身躯还剩关节没强化,等固本培元的药物送来,填补进去,你蹦蹦跳跳都没事。”生魂状态下的罗庭胜,长得比活人还鬼魅俊美。
他从小就以生魂状态,被家族滋养到大,长到最年轻力壮当下,就定型不催长了。
所以他的年纪,被永远定在28岁。
“那可以用活人身躯做爱吗?”她从身后搂住他的腰,晃了晃,影响他工作。
他也不恼,由着她行事。
“可以是可以,但是不经用,稍微有毁损的话,要修补很久,得不偿失。这只是给你外出旅游,过安检用的,晚上得脱了它。不然待里头的时间久了,与它合二为一…”他立起身子,回身搂着她。“就像夺舍附身一样。毕竟这是脑死植物人的身躯,他们的生魂脱体而出,不愿回去,身躯却还有生机,被我加强修补之下,才能作为皮囊使用。你在里头待久了,心神附体融合之后,它就会有生老病死的迹象。到时你再脱体而出,魂体形态就会跟着改变了。”
她想象了一下那场景,抖了抖,她才不要变成老太婆。
她是来找他睡觉的。
他被她拖着走,把工具一放,跟她离开了。
夜里,两魂在床上肉体缠绵。
魂体状态下的罗庭胜,不但能射精,还能搞很久。
搞到曲怜熙要发疯的地步。
但没事,夜里疯完,隔天夜里,又是全新的她,记吃不记打。
事后,她埋首在他肩上,魂体陷入昏睡中。
他抚摸她的头发。
她曾问他,为什么会喜欢自己。
其实他也说不出来,他在世间隐藏太久,没人知道他的存在,也寂寞太久。
他永远停留在28岁,可是他总共活了多久,没人知道,他也记不清。
他曾经和靳亚澄聊过对方的师门传承,恍然发现,对方在南方当阴官的师傅,按年纪辈分,可能是他子侄辈。
他的血亲好友,一个个离他而去,不是成为阴官办事,就是倒霉被天道抽中,要抹掉一切记忆修为,投胎转世。
只有生魂,生生不息,没人能打散,天道抽奖找死魂投胎,也不可能抽中他。
生魂,是屏蔽天道的一个漏洞,只要他不沾孽缘因果,天道就发现不了他的存在。
所以活太久的生魂,比死魂还强大,也更令人恐惧。哪怕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可一见到他,一接近他,就会有种被镇压的感觉,就算他表现的再亲和也没用,无一例外。
所以他孤独了很久。 ↑返回顶部↑
工作室墙上,挂着两副身躯,一男一女。
男的就是罗庭胜的模样。
女的模样像她,却又没这么精致美丽。
这是她要求的,毕竟她很少待在身躯里,弄得比鬼魂还漂亮,她会吃味。
她欣赏了一会儿,对正在给自己身躯拉皮的罗庭胜道:“我进到这身躯里,就是活生生的人吗?”
“嗯,你的身躯还剩关节没强化,等固本培元的药物送来,填补进去,你蹦蹦跳跳都没事。”生魂状态下的罗庭胜,长得比活人还鬼魅俊美。
他从小就以生魂状态,被家族滋养到大,长到最年轻力壮当下,就定型不催长了。
所以他的年纪,被永远定在28岁。
“那可以用活人身躯做爱吗?”她从身后搂住他的腰,晃了晃,影响他工作。
他也不恼,由着她行事。
“可以是可以,但是不经用,稍微有毁损的话,要修补很久,得不偿失。这只是给你外出旅游,过安检用的,晚上得脱了它。不然待里头的时间久了,与它合二为一…”他立起身子,回身搂着她。“就像夺舍附身一样。毕竟这是脑死植物人的身躯,他们的生魂脱体而出,不愿回去,身躯却还有生机,被我加强修补之下,才能作为皮囊使用。你在里头待久了,心神附体融合之后,它就会有生老病死的迹象。到时你再脱体而出,魂体形态就会跟着改变了。”
她想象了一下那场景,抖了抖,她才不要变成老太婆。
她是来找他睡觉的。
他被她拖着走,把工具一放,跟她离开了。
夜里,两魂在床上肉体缠绵。
魂体状态下的罗庭胜,不但能射精,还能搞很久。
搞到曲怜熙要发疯的地步。
但没事,夜里疯完,隔天夜里,又是全新的她,记吃不记打。
事后,她埋首在他肩上,魂体陷入昏睡中。
他抚摸她的头发。
她曾问他,为什么会喜欢自己。
其实他也说不出来,他在世间隐藏太久,没人知道他的存在,也寂寞太久。
他永远停留在28岁,可是他总共活了多久,没人知道,他也记不清。
他曾经和靳亚澄聊过对方的师门传承,恍然发现,对方在南方当阴官的师傅,按年纪辈分,可能是他子侄辈。
他的血亲好友,一个个离他而去,不是成为阴官办事,就是倒霉被天道抽中,要抹掉一切记忆修为,投胎转世。
只有生魂,生生不息,没人能打散,天道抽奖找死魂投胎,也不可能抽中他。
生魂,是屏蔽天道的一个漏洞,只要他不沾孽缘因果,天道就发现不了他的存在。
所以活太久的生魂,比死魂还强大,也更令人恐惧。哪怕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可一见到他,一接近他,就会有种被镇压的感觉,就算他表现的再亲和也没用,无一例外。
所以他孤独了很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