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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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归南垂下头,用鞋尖踩灭那抹苟延残喘的火光,随后笑着说:“包养……可我喜欢男人啊。”-
  孟归南从包厢里退了出去,对着玻璃墙面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在耳麦里嘱咐酒水间准备两瓶赤霞珠。
  凌晨一点四十,302叫了包厢服务。
  会所里最好看的几个年轻男孩儿围坐在两人四周,其中一个正半跪在付枫晚身前,手肘搭在她的膝盖上替她点烟。
  “黎明之前。”付枫晚扬了扬手指,“五杯。”
  “黎明之前”名字好听,实际上是会所里很畅销的一款调制酒。以号称“生命之水”的高度数伏特加为基酒,加入蓝橙力娇酒和椰子朗姆酒,味儿冲,度数高,一杯下去就能撂倒一个酒量不太好的成年人,这会儿听付枫晚说要五杯,他劝阻道:“付姐,酒烈,影响睡眠。”
  “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
  付枫晚不在意,孟归南更不在意,他笑了笑,回道:“好的,稍等。”
  酒水间将酒送来,孟归南将它们端进了包厢,刚放下,就听付枫晚问:“小南,你真的喜欢男人吗?”
  “我要是喜欢女人,肯定一早就跟您走了,放着好日子不过,我不是脑子有病吗?”
  付枫晚像是接受了他的这番说辞,扬起下巴点了点桌上的酒杯:“好,这几天我思来想去都觉得心里不舒坦,你把酒喝了,咱俩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孟归南迟疑了一瞬,他可以选择不喝,毕竟陪客人喝酒不属于他的工作范畴。但不喝就意味着彻底得罪付枫晚,失去这个常客对他来说是比喝下这几杯酒更加让他无法接受的结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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