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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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到原告石上的姜栾愣了愣,面色有些复杂,乖顺的跪在被告石上。
  县令道,“第一位原告,请诉说案情。”
  “是,”姜栾得令后,站出来道,“四月二十五日,有一家饭铺开张,江皓假借我的名义收购临城东庄的有毒蔬菜,并收买钱二、刘武、赵卫等人意图陷害,证据确凿。”
  虽然姜栾说的这些,江皓已经认罪,县令还是按流程道,“带原告方证人、证物。”
  姜栾这边的证人是绿水洲当夜值班士兵,以及钱二、刘武等人。
  其中钱二和刘武是临城东庄的百姓,他们既是证人,也是从犯,上堂后就点头称是,“就是这位江公子,收买我们在有一家饭铺开张当日,假装误食有毒蔬菜。”
  赵卫则是那天的年轻“大夫”,此时也俯首认罪,“我就是一打更的,根本不是什么大夫,被江皓收买来做戏,诬赖姜公子。”
  从犯中还有驾马车那几人,也都称是江皓雇来的,从东庄购菜,假借姜栾的名义送入城中。
  至于证物,便是那几捆从临城东庄运来的白花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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