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湿淋淋的春天结局(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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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明河,薪薪的哥哥。
  应该说是转世的明河。
  宋非月不由得叹气,她看向窗外,外面雨滴落下腾起白雾。
  ·
  明河命里无亲缘,出生时父母便紧接着出事死了,他吃着百家饭长大,在村里打猎为生,经常扛着野物到集市上卖。
  他常年都是沉默不语,和村子里的人也说不上几句话,过年过节送些东西给他们,就独自一人看着满村的红灯笼。
  有人觉得他阴沉的不像话,像个半死人一样,但力气确实大,每次上山都能打回来野物。
  所有人都觉得他就这样孤苦一生时,明河遇见了一只红色的小鸟。
  她站在人来人往的集市里看着他,小脸疑惑地看着他。
  明河只觉得她好漂亮,常年毫无神采的双眼第一次有了波动。
  如同山林中最艳丽骄傲的小鸟,他从来都没去捉过,只是看着它飞远。
  他移开视线,沉默地扛着野物去自己常卖的地方。
  他席地而坐,垂着头看着草席上的野猪肉。
  脑子却还浮现着那一看就知道出身富贵人家的少女,他紧闭着眼皮逼自己不要去想。
  “喂!这些我都要了!多少银子?”如清脆鸟鸣的声音响起。
  明河抬头看去,脑海中抹不去的少女站在他面前,娇气地指着草席上的所有。
  一旁的丫鬟惊讶地凑近她耳边:“小姐,你买肉做什么?家中不需要你买的。”
  宋薪连忙捂住她的嘴,转头就让小厮都买下:“你别管!都买了我拿回家给娘亲吃。”
  明河垂眼切开肉,沉默地将肉绑好递给小厮。
  小厮硬着头皮接下,他们一直跟着小姐做事,这活一直是宅里最轻松的,只要照顾好小姐,夫人便会经常赏银子,宅里的一个个也都得捧着他们,哪这般粗俗拿过生肉。
  宋薪第一眼就觉得这个高高壮壮的男子有意思,她问:“你叫什么?做什么的?”
  明河一一作答,听着她不停地问也不烦,反而是悄悄抬起眼去看她,那圆乎乎的小脸嘟起软肉,他藏在袖底的手指微动摩挲。
  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姐,养得真挺好的。
  小厮丫鬟越听越觉得不对,连忙哄着自家小姐回家,甚至搬出夫人晚间要查她的账本,吓得宋薪想立刻回家补上,她犹豫着和明河道别:“我得回家了,你日日在这里卖东西吗?你下次来别卖给别人,你等我来买。”
  明河没有回答,只是将草席收好,宋薪还没等再说话,就被丫鬟抓着胳膊拉走,那副样子急得恨不得将她抱起来带回宅。
  明河看着她焦急回家的背影,收拾的动作停下来,许久才继续。
  自那之后,他日日都去打猎,猎完就来到集市。
  或许是这位小姐真的很闲,竟然也是每日来买肉,每次买完都要与他说上几句话才行。
  而这事宋非月早就听过小厮说过,她摆摆手让他们无需再把肉给她看。
  她只需一眼,就知道那人是明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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