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1 / 3)
他以后要每天都送他的隆哥儿去莫大夫家学习,再把他好好地带回家。
于庆隆这几天还真在学习,但他不是光去莫大夫家学医。他上午确实学医,但下午他还得跟白晚秋学如何做布鞋。
他开始一点也不想搞这个东西,但一直从不强求他的阿爹却在这件事上格外执着,非让他学会,说这是他们当地的习俗,定亲时未出嫁的哥儿要给自己的未婚夫君做一双鞋,一并让未婚夫君家的人带走,在对方家里来下聘的时候。
于庆隆没办法,只得老老实实跟着学。
白晚秋的手艺不错,已然是个成手,而且又非常有耐心。但于庆隆决定跟他学并不是因为他做得好与不好,而是他阿爹长期做针线活眼睛过劳,反正白晚秋正好也在给他二哥做鞋,那他跟谁学不是学?也不必让阿爹再教他这些累了眼睛。
方戍要是敢嫌弃他做得不好,大不了让方戍自己做。
“隆哥儿,你这不是做得很好?”白晚秋发现他教的每一步于庆隆都能很细致的完成,有些惊讶道,“为啥他们都说你针线活不行?这很行呀,你肯定是随了周叔的。”
“以往我一弄便有人说做得不好,时日久了便怕得不敢做了。现在做不做得好我也不放在心上,自然就好起来了吧。”
原主绝不是个笨人。只是每次做什么总会想到老太太跟三房那几个混账东西的打骂声,长时间的精神攻击弄得原主总是不自信,也不敢撒开手做事。但越是这些细致的活,做起来人越要放松才行。
白晚秋心疼地看了他一眼,既而好奇道:“我看你没几日便能做成一只了,可这是给谁做的?”
于庆隆想想:“给一个心地善良的‘狗皮膏药’?”
“啊?!”
“就是有这么个人,等过些日子你就知道了。对了,最近胡波找过你没有?”
“有。他跟我打听你的事,我说你天天忙着去莫大夫家里学习,偶尔洗衣裳才能见着一两回。他问我你有没有跟我提过于家二房三房的事,我说没有啊,他就说了些旁的事。不过我瞧着他在家也待不得多久了,听说他家也在给他说亲呢。”
“是他想去的人家么?”
“肯定不是啊。他喜欢的是你二叔家的堂哥,你不知道?”
于庆喜?居然还有这回事?
于庆隆道:“怪不得他与我闹不愉快之后经常见他跟于庆财在一起。”
白晚秋往院外瞅瞅,见路上没人:“其实我都见着好几回你庆喜堂哥回来时他偷偷去瞧去了。有时便是打着去找财哥儿的名义去的。不过最近你二叔和三叔家里闹得厉害,我看倒是财哥儿去找他的时候多了些。”
“找他有什么用?他俩可解不了彼此的麻烦。”于庆隆把鞋递到白晚秋眼前,“秋哥儿你帮我看看,我这样行不行?”
“行。”白晚秋瞅瞅针脚,“你接下来缝脚掌和脚跟这两处时针脚细密些,缝脚心处时针脚稀疏些,这样的鞋穿起来才舒服。”
于庆隆看看白晚秋手里的鞋,明白怎么个意思了,就按着白晚秋说的弄。
初时他嫌这活磨叽,不想整,现在倒觉着也没那么烦了,还挺有意思。可能他天生对做手工这事也比较喜欢吧,再加上他一贯认为技多不压身,学了以后不给别人做还可以给自己做。当然有钱买现成的更好,没钱的话自己会做,不用求人,不也是件好事?
于庆隆满意地看看自己做的半成品。其实他并不知道方戍的脚多大,不过这家伙个子比他高些,他就做了比自己能穿的大一码的,这样方戍穿不了他自己穿也不浪费,顶多就是松快些而已。
白晚秋说:“这比我第一回做得可好太多了。”
于庆隆笑说:“是你教的好。回去我得跟我二哥说,他找了个顶好的小夫郎。”
白晚秋圆润的鼻头上面挂着一层细细的汗珠,笑得有些羞涩。
于庆隆看了看他。
“怎的啦隆哥儿?”
“没什么。” ↑返回顶部↑
于庆隆这几天还真在学习,但他不是光去莫大夫家学医。他上午确实学医,但下午他还得跟白晚秋学如何做布鞋。
他开始一点也不想搞这个东西,但一直从不强求他的阿爹却在这件事上格外执着,非让他学会,说这是他们当地的习俗,定亲时未出嫁的哥儿要给自己的未婚夫君做一双鞋,一并让未婚夫君家的人带走,在对方家里来下聘的时候。
于庆隆没办法,只得老老实实跟着学。
白晚秋的手艺不错,已然是个成手,而且又非常有耐心。但于庆隆决定跟他学并不是因为他做得好与不好,而是他阿爹长期做针线活眼睛过劳,反正白晚秋正好也在给他二哥做鞋,那他跟谁学不是学?也不必让阿爹再教他这些累了眼睛。
方戍要是敢嫌弃他做得不好,大不了让方戍自己做。
“隆哥儿,你这不是做得很好?”白晚秋发现他教的每一步于庆隆都能很细致的完成,有些惊讶道,“为啥他们都说你针线活不行?这很行呀,你肯定是随了周叔的。”
“以往我一弄便有人说做得不好,时日久了便怕得不敢做了。现在做不做得好我也不放在心上,自然就好起来了吧。”
原主绝不是个笨人。只是每次做什么总会想到老太太跟三房那几个混账东西的打骂声,长时间的精神攻击弄得原主总是不自信,也不敢撒开手做事。但越是这些细致的活,做起来人越要放松才行。
白晚秋心疼地看了他一眼,既而好奇道:“我看你没几日便能做成一只了,可这是给谁做的?”
于庆隆想想:“给一个心地善良的‘狗皮膏药’?”
“啊?!”
“就是有这么个人,等过些日子你就知道了。对了,最近胡波找过你没有?”
“有。他跟我打听你的事,我说你天天忙着去莫大夫家里学习,偶尔洗衣裳才能见着一两回。他问我你有没有跟我提过于家二房三房的事,我说没有啊,他就说了些旁的事。不过我瞧着他在家也待不得多久了,听说他家也在给他说亲呢。”
“是他想去的人家么?”
“肯定不是啊。他喜欢的是你二叔家的堂哥,你不知道?”
于庆喜?居然还有这回事?
于庆隆道:“怪不得他与我闹不愉快之后经常见他跟于庆财在一起。”
白晚秋往院外瞅瞅,见路上没人:“其实我都见着好几回你庆喜堂哥回来时他偷偷去瞧去了。有时便是打着去找财哥儿的名义去的。不过最近你二叔和三叔家里闹得厉害,我看倒是财哥儿去找他的时候多了些。”
“找他有什么用?他俩可解不了彼此的麻烦。”于庆隆把鞋递到白晚秋眼前,“秋哥儿你帮我看看,我这样行不行?”
“行。”白晚秋瞅瞅针脚,“你接下来缝脚掌和脚跟这两处时针脚细密些,缝脚心处时针脚稀疏些,这样的鞋穿起来才舒服。”
于庆隆看看白晚秋手里的鞋,明白怎么个意思了,就按着白晚秋说的弄。
初时他嫌这活磨叽,不想整,现在倒觉着也没那么烦了,还挺有意思。可能他天生对做手工这事也比较喜欢吧,再加上他一贯认为技多不压身,学了以后不给别人做还可以给自己做。当然有钱买现成的更好,没钱的话自己会做,不用求人,不也是件好事?
于庆隆满意地看看自己做的半成品。其实他并不知道方戍的脚多大,不过这家伙个子比他高些,他就做了比自己能穿的大一码的,这样方戍穿不了他自己穿也不浪费,顶多就是松快些而已。
白晚秋说:“这比我第一回做得可好太多了。”
于庆隆笑说:“是你教的好。回去我得跟我二哥说,他找了个顶好的小夫郎。”
白晚秋圆润的鼻头上面挂着一层细细的汗珠,笑得有些羞涩。
于庆隆看了看他。
“怎的啦隆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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