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成了狼孩 第10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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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知栀把在银小灰身上的包裹取下来,先装了不少水,然后起火烧开,再晾凉装进她挖的木筒里。
  她想找类似竹子那样的植物没找到,最终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她将大腿粗的树干削皮,然后挖空,这些狼的利爪也能帮忙,她后面再加工一下,因此很快就弄了十个木筒,还戳了洞绑上藤条磨了木盖。
  狼群稍稍熟悉了这片区域后,就进丛林狩猎进食,还带回来一只个头不是特别大的猎物,是给小花的。
  小花也不客气,直接就吞吃了。
  叶知栀也做好充足准备。
  歇了一晚后,小花也消化得差不多,她们一大早,就出发前往戈壁滩。
  叶知栀已经知道戈壁滩的方向,想好了往哪边走,她坐在银一的背上,直接穿过丛林。
  她的包裹挂在二棕和小白身上,一群狼和一条蛇和一个人类走向戈壁滩。
  进去之后,叶知栀只大概指了直行的最终方向,具体就交由银一决定路线。
  她们一开始走得很慢很警惕,时不时的就探知周围的动静和气息。
  全然陌生的环境,对于狼群来说是不小的挑战。
  狼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这样的地形中,没有林木的遮掩,裸露的山岩遍布,沟壑众横。
  或许是没有山林的遮挡,这边的风挺粗粝,偶尔卷起尘土。
  叶知栀很快就把自己脑袋包裹起来,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眼。
  丛林到戈壁滩的过渡,从高处往下望,看着像是很短,但实际这段距离,她们就走了两天夜,脚下的植物逐渐稀疏,越来越细的泥土沙石愈发多。
  而且很神奇的,远眺前方望不见尽头,远远看去像是沙漠地貌,但是两边却不是一望无垠,而是能隐隐望见绿色山峦,就好像这片戈壁滩是夹在两片绿林之间。
  或许是她们还没完全走入戈壁滩的缘故。
  叶知栀和狼群站在高处,左右张望,将这一片的地形记入心里。
  她们进入了戈壁滩,不过这一片并不是纯粹的沙子,反而山岩居多,叶知栀观察许久,总觉得这样的地形有些熟悉,好像以前学过,还是在哪里看过。
  她们走在一条深谷中时,叶知栀想了许久,才想起来,这不有点像丹霞地貌吗?
  只不过两边的山岩,并不是很漂亮的丹霞色彩,而是黄土色,然后地面铺有一层不知从哪儿吹过来的细沙。
  叶知栀为数不多的地理知识卡壳了,总觉得跟哪种地形都有点搭边。
  算了,不管是什么,她就穿过去,看看对面是什么。
  叶知栀想着,总不会又是一座座山峰了吧?
  普通人在这种地方极易迷失方向,不过还没说动物也会迷路的,动物能靠视觉记忆、听觉嗅觉等不同方式识别方位,叶知栀也还能记得来时的方向,倒没有这层担心。
  她们基本上走走跑跑一段路,然后中途休息。
  不知不觉走了五天。
  到了夜晚,她们寻了安全的地方休息,这个帐篷就挺有作用了,叶知栀搭在地上,东西都放在里面,自己偶尔也进去歇歇,不用被风沙吹满脸。
  进入这样的地方,最担心的是水源,她带了十筒水,省着喝也差不多喝完了,明天开始,她们得一边走一边找水源。
  狼群可以喝动物血解渴,她可不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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